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教育部门公布管教新规定 罚站每天不得超2小时

2007年06月23日 13: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教育部门昨天公布“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老师可以处罚学生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过一堂课,每日累计不得高过2小时。经其它老师同意,老师可以将捣乱学生转到其它班级,但最多以当日一天为限。

  台当局教育部门表示,“管教注意事项”公布后,岛内各级学校须据此调整校规,9月新学期开学时实施。

  报道称,台当局“教育部训委会常委”柯慧贞表示,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是老师管教学生的依据,对于捣蛋、破坏课堂秩序的学生,老师还是可以给予口头纠正、调整座位、适当增加作业、静坐反省、站立反省等处分。

  如果一天罚站两小时,学生行为仍然没有改善,代表这项处罚无效。柯慧贞说,罚站不能发挥管教功能,老师就要想其它办法来解决。“管教注意事项”允许老师将捣蛋学生送到其它班级学习一天,转换环境,冷却情绪。骂学生“猪”、“笨”要看当时情境决定,有些老师讲这些话是开玩笑,问题不大,但若涉及公然侮辱就不行。

  对于如果学生顽劣到可能伤害其它人时,老师能否动手的问题,参与制订“管教注意事项”的台政大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庄国荣说,任何人被攻击时,都应该正当防卫,在特殊情境下,老师对学生采取强制措施并未违背政策。

  报道称,根据“管教注意事项”,学生攻击教师或他人,老师可以出面制止,将他们抓住或压制。有学生要自杀或自伤时,老师也能强行压制学生,避免发生不幸。

  台教育部门表示,教师有不当管教学生行为者,学校应予告诫,若一再有不当管教学生,学校应按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教师“违法”处罚学生(如体罚造成重伤害),学校应按情节轻重,予以申诫、记过、记大过等方式处分。(水吉)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system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