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马英九“特别费案” 法院决定传唤证人名单(图)

2007年05月22日 13:1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马英九重申对清白有信心

  中国台湾网5月22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第四度开庭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并且决定传唤证人的名单,预计在下次开庭时就会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对于同样是使用“特别费”,马英九案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但民进党“四大天王”的案子,还在检方调查阶段,马英九表示,这些外界都看得很清楚,大家可以公评。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今天准时出庭应讯,重申对清白有信心,对法庭公正审判有期待,至于对其他“首长特别费”侦办进度,相信外界自有公评;对媒体询及全案可能在六七月审结,他表示,会有最充分准备及妥善方式因应。

  对于马英九提出台当局“法务部”以领据核销的“特别费”是属于实质补贴这样的见解,希望证明自己是依照多年来的行政惯例来使用“特别费”,公诉检察官当庭向法院声请传唤包括台“司法院”副秘书长黄文圞、台湾“高等法院”院长张信雄以及台中“高分院”院长黄水通等人出庭作证,以反驳马英九上述说法。

  不过,马英九的委任律师认为,以领据核销“特别费”的只占了台湾6000多位的“行政首长”的两成左右,如果检方只找这两成当中的3人来作证,就能证明没有行政惯例存在,那么律师是否也应该传唤另外八成的“首长”来作证,以证明马英九的确是依照行政惯例来领取“特别费”?

  经过检辩双方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合议庭最后并不同意传唤张信雄等3人出庭作证,律师声请传唤前台北市副市长金浦聪等人的部分也被驳回,只同意传唤台当局前“行政院”主计长张哲琛等人出庭应讯。(周先)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system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