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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官员被控诽谤宋楚瑜 两次审理均未出庭

2007年04月20日 06: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前民进党秘书长李逸洋、前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说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任台当局“总统府”秘书期间违法兼职,宋楚瑜因此控告两人涉犯“加重诽谤罪”,台北地院19日开庭。李逸洋出庭应讯,而郑文灿未出庭,审判长谕令律师转告务必出庭,避免法庭空转。

  据台媒报道,现为台当局“内政部长”的李逸洋和已卸任的台当局“新闻局长”的郑文灿2005年11月间召开记者会,批评宋楚瑜担任台当局“总统府”秘书期间兼国民党职,在申报退休年资时,将他担任台当局“总统府”秘书资历并计入退休年资,使他公职年资不中断,严重违反台湾“公职人员服务法”规定,还说宋楚瑜是“A钱高手”,宋楚瑜不满提起自诉,向两人各求偿新台币1元,并在媒体刊登道歉启事。

  台北地院去年3月认为,李逸洋、郑文灿两人言论“应属有据”,以“犯罪嫌疑不足”为由,驳回宋楚瑜自诉。宋楚瑜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去年5月间裁定原裁定撤销,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台北地院19日下午开庭,李逸洋亲自出庭,因郑文灿未出庭,庭讯约15分钟结束。由于郑文灿上次也未出庭,审判长谕令郑文灿的律师转告务必出庭,避免法庭空转。

  宋楚瑜委任律师黄珊珊接受访问表示,郑文灿身为刑事被告须出庭,若不出庭应事先说明理由,但他已两次未到庭且没有事先说明理由。郑文灿事后才说明其中一次是陪同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出境,不能出庭,但这次未到庭也没有事先说明理由,审判长才谕令律师转告郑文灿下次务必到庭。 (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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