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9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教育部”官员不久前曾表示,骂学生太笨、是猪,都算体罚,各界哗然。台当局“教育部”与教师、家长、法界代表最近研议后,将“体罚”定义为对学生身体上的伤害,所以老师骂学生太笨、是猪,算是人格侮辱,不算体罚。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教育部”训委会常务委员柯慧贞表示,体罚有个身体的“体”,所以对学生身体上的伤害,才能定义为体罚。但不只是老师打学生算体罚,命令学生蹲跳、蛙跳、罚站,都算是体罚。
训委会专门委员傅木龙表示,大家本来对体罚的定义还有争议,但愈讨论愈清楚,现在基本共识已达成,骂学生不算是违反“教育基本法”中校园零体罚的规定,也不会受到相关的记过惩处等行政处分。
但傅木龙强调,这并不代表教师可任意辱骂学生,如果损及学生人格发展与尊严,学生可以依“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提告;台当局“教育部”也不赞成教师使用“你笨得跟猪一样”之类的言词来骂学生。
傅木龙也指出,“责备”不见得是“骂”,适当责备是被允许的,如责问学生为何又忘了写作业,或说“下次不可以再这样了”都不能算是“骂”,“否则动辄得咎,还怎么管教?”
台当局“教育部”训委会表示,体罚的定义,以及建议教师对学生各种偏差行为采取的辅导管教办法,可望在4月底前定案。(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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