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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决议中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各项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坚决反对“台湾法理独立”等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要积极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直接“三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发展、谋福祉。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广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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