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台湾TVBS
中国台湾网3月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因同时与四名特殊行业女子交往,并涉嫌向案件被告索贿12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台北前检察官柯金柱,2日被台检方依贪污罪起诉,求刑14年。
台检调机关传讯四名舞厅、酒店女子,她们承认被柯金柱包养,且“自以为是柯金柱的唯一”。其中29岁的江姓女子提供姐姐账户给柯金柱藏放“不法”所得,还作伪证,台检方考虑到她在侦查中自白,请法官判她缓刑。
据台检方调查,现年已60岁的台北前检察官柯金柱,早年曾在邮局任职,有好几段婚姻都是悲剧收场,也曾因违反“票据法规”遭通缉。1995年考上台北“司法官”后,经常出入特殊场所,与特殊行业女子交往,为维持关系,四处借贷,甚至借办案向被告勒索。
柯金柱前年辞去检察官职务转任律师后,卷入台唱片界名人陈三龙唆使替身顶替入狱案,被依“伪造文书罪”谕令以30万元交保。交保后,台检调又查出他在当检察官时,就涉及两起索贿案。
台检方的起诉书指出,2002年8月,台北市侦办黑帮分子黄如意经营赌场案时,柯金柱踰越权限监听,构陷黄如意涉暴力犯罪,事后,柯金柱透过帮派分子向黄如意索贿60万元,向黄如意承诺,交款后将处以不起诉,而柯金柱在侦办另一黑帮张国光案时,也以同样手法索贿60万元。(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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