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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进党汐止党部主委性侵3少年 获16年重刑

2007年02月15日 07:4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曾任民进党台北县汐止市党部主委的蔡茂雄,2004至2005年间于市党部办公室,多次酒后性侵或猥亵3名男孩,甚至以毒品控制受害人,2005年被警方逮捕,该案当时震惊岛内社会。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审结全案,将已被开除民进党籍的蔡茂雄依强制或乘机性交猥亵、伤害及违反“毒品条例”,合并判处徒刑16年,并谕知服刑前需接受强制治疗,最长不超过3年。

  2004年夏天,3名被害人中首先遭蔡茂雄毒手,也是蹂躏最久的男孩甲,当时小学刚毕业,却在两人结识后隔天,即遭蔡某以教玩“作爱游戏”为由,于台北县金山某旅馆性侵得逞。

  其后至来年4月,男孩甲因逃家投靠蔡茂雄,被蔡某安置于汐止新昌路市党部二楼,每隔两、三天便遭性侵,蔡茂雄还会以党部门外的芦荟液作为润滑。事毕,蔡某还会给男孩数百元新台币不等的零用钱。

  2005年4、5月间,蔡茂雄更直接在民进党市党部吸食安非他命,还强迫男孩甲一同吸食。甲不从,蔡某竟以语言恫吓:“哭爸喔,吸一下又不会死!”

  期间,蔡茂雄又从网吧结识14及16岁的男孩乙、丙,并先后带回民进党市党部与男孩甲同睡。2004年9月间,蔡嫌以相同手法对两少年伸出狼爪,男孩乙在酒醉后遭蔡某猥亵得逞。

  2005年5月中旬,当蔡茂雄得知警方已着手调查,竟一方面恐吓男孩甲,扬言若不撤销案件,将动用人脉让男孩父亲失业,并扬言即使自己被关,也会找“外面的朋友”报复;企图迫使被害人于检方复讯时,作出不实供述。

  另一方面,蔡茂雄找上男孩父亲企图和解,表示已找好律师“指导”男孩做笔录。警方侦办期间,男孩甲一名苏姓女友人因指责蔡某殴打及逼迫少男吸毒,竟遭蔡茂雄公然殴打。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指出,蔡茂雄早在1993年间,便涉嫌性侵某陈姓少年,但被害人后来撤回告诉,蔡某竟不知收敛,继续以自己民进党职公众人物身份,迫害3名男孩,不仅严重伤害民进党形象,其异常人格更需矫治,以免再犯。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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