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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判12年 陈水扁亲信陈哲男声明无法接受要上诉

2006年12月14日 09: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陈哲男因涉“司法黄牛案”一审被判处12年监禁

  中国台湾网12月1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涉及多宗弊案的陈水扁亲信、其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嫌扮演“司法黄牛”及利用内幕消息炒股案,昨天依岛内“贪污治罪条例”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对此,陈哲男发表书面声明,表示尊重“司法”,不过对于一审的判决无法接受,他将提起上诉。

  据报道,陈哲男本人昨天下午并未亲自到庭聆判,而是由其女儿前往听取判决结果,获知父亲被判处12年重刑,陈哲男的女儿不发一语,快速离开法院。针对此案,陈哲男随即发表书面声明指出,他已在庭上再三陈诉,强调案情涉及的款项确为“政治献金”,并无不法,并非如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熏所言的借贷关系,他澄清未利用职务牟取“不法利益”。

  陈哲男表示,案情在进入审判程序前,审判长曾当庭告知被告及律师,喻知此案就“普通诈欺”进行辩论,但最后却是以“职务诈欺”判刑,他对此感到错愕与不解,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在收到判决书后,与委任律师商议,提起上诉。(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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