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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男“内线交易案”判无罪 台检方拟再上诉

2006年12月14日 08: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审判处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因涉嫌“司法黄牛案”入狱十二年,但其利用内幕消息炒股,涉嫌违反“证交法”部分,却依“证据无关联性”为由,被判决无罪。台北地检署对此表示将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究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书指出,检察官提出半数以上与台赤崁公司内线交易无关联性的证据,均无证据能力,但这些与赤崁公司无关的证据,却另与烨隆、烨联等公司有关,由于检察官未就相关被告涉烨隆等部分起诉,检方应就此部分另行侦查、起诉。

  台媒报道表示,负责案件的台北地检署对法院判决“赤崁内线交易案”无罪,却要检方另就陈哲男等人所涉烨隆等多档股票起诉的见解,感到不可思议,多位检察官认为,连检方掌握证据最充足的赤崁部分,法院都判无罪,其余证据尚嫌薄弱、仍在调查阶段的案情,根本无法起诉。

  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黄和村表示,检方将待收到法院判决后,由公诉检察官与侦查检察官商讨,再决定上诉细节。

  另据台媒报道,,作为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及多宗与陈水扁家相关弊案。今年4月7日,陈哲男因涉嫌“司法黄牛案”、“内线交易案”,遭台检方收押禁见。经过3个月侦结,台检方分别以贪污及“违反证交法”起诉陈哲男,具体向法院求刑12年。(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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