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陈水扁亲信陈哲男遭收押
中国台湾网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依岛内“贪污治罪条例”判处陈哲男有期徒刑12年、剥夺“公权”10年,不法利益需偿还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熏。至于陈哲男涉嫌违反“证交法”部分,则因证据不足,被判决无罪。另外,协助陈哲男炒股的三温暖业者杨振丰被依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
据了解,作为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经手的案子无数,民进党执政后爆发的一些弊案,都有他的身影。今年4月7日,陈哲男因涉及“司法黄牛案”、“炒股案”,遭台检方收押禁见。经过3个月侦结,台检方分别以贪污及“违反证交法”起诉陈哲男,具体向法院求刑12年。(周先)
[ 责任编辑:sys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