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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北投缆车弊案 台当局前高官共被求20年重刑

2006年11月18日 07:0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当局前“内政部次长”颜万进,涉北投缆车弊案,17日被台检方起诉求处重刑。(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北投缆车弊案,17日中午侦结全案,台当局前“内政部政务次长”颜万进被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4罪,分别被台检方求处12年、7年、1年、10月,创下台湾地区行政官员涉及贪渎遭求处重刑的首例。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颜万进总共被诉4罪,分别在北投缆车弊案中,违背职务收受俪山林公司120万元(新台币,下同)贿款,被求刑12年;帮助复兴航空董事长范志强成立剑桥大学台湾校友会,涉嫌收受复兴航空机票价值8万余元的台北、高雄来回机票,触犯违背职务收受贿罪,被求刑7年;另私吞500万元捐赠给民进党的政治献金,涉嫌业务侵占罪,被求刑1年;在吴乃仁担任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长期间,颜万进涉嫌将个人消费、餐饮的发票,共10余万元,拿给吴乃仁的秘书核销,被诉诈取财物罪,被求刑10个月。

  据报道,上周五(10日),台北地方法院突然让颜万进以100万元交保,让检方相当惊讶,法院的裁定书中特别认定,依卷证资料不能确定颜万进收贿,但是可能涉及图利罪,不过,台湾检方昨天中午侦结全案时,具体指出颜万进共犯4罪,侦结与法院裁定交保时的认定,出现重大歧见。

  此外,当天被起诉的被告还包括前台湾“阳明山公园管理处处长”蔡佰禄、秘书蔡铭添及技士许国荣,以及俪山林公司董事长郭铨庆等人。

  北投缆车弊案全案源起于北投空中缆车工程,设于阳明山公园内的缆车站,厂商向台当局“内政部”及台湾“阳明山公园管理处”官员行贿,违反正常审查流程取得建照,借以规避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厂商更以“研习宿舍”名义,借机直接在阳明山公园内兴建大型温泉会馆,台检方在今年7月19日发动大规模搜索、约谈。(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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