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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将推“阳光法案” 提升台从政人员清廉度

2006年07月27日 06:4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26日表示,国民党应该积极推动“阳光法案”,并在台“立法院”下个会期通过。其中包括修正与订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政党法”、“政治献金法”、“游说法”等。

  据报道,国民党中常会26日下午举行,邀请学者报告“阳光法案”。马英九表示,有关“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按照规定是一年申报一次,但他认为申报次数太少,在没有申报期间,财产可能有很大变化,等到要申报时再回复原状。

  马英九说,他在“法务部长”任内就主张“动态申报”,当财产异动超过一定金额,必须在一个月内申报,由台“监察院”公布。他建议未来买卖股票超过新台币50万元就必须申报,申报时间必须在7天内,“这样的规定可以防止陈哲男的情况”。

  马英九形容“政党法”“超级重要”,国民党刚刚经过台北、高雄市长、市议员初选,是否有“违法”的事情,国民党无法调查。他建议政党内部选举如有“违法”,应该交给检调机关处理。

  他表示,如果政党内部选举不适用“选罢法”,不论是“人头党员”与请客、买票都没有办法调查。他质疑,民进党哪一次选举没有“人头党员”?这次民进党中常委选举一票喊到60万元新台币,“开创台湾奇迹”,国民党都没有这么高过,民进党应该从这里好好检讨。

  马英九说,“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管理高级官员与民代,交代财产来源,并且应该是动态申报;“政党法”应该适用“选罢法”有关反贿选规定;“政治献金法”适用范围必须重新规定;“游说法”必须防治不当关说,如果国民党可以提出完整的“阳光法案”,会让人感受到不一样。(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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