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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台当局撤销执照的东森S台成功翻案获新生

2006年02月18日 13: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8日消息 台当局“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昨天宣布,撤销台当局“行政院新闻局”对东森电视台S台的处分,台当局“新闻局”应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后,另做处分。

  台当局“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昨天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东森电视台新闻S台频道申请换照的诉愿决定为:原处分撤销,由台当局“行政院新闻局”两个月内另为“适法”之处分。台当局“新闻局长”郑文灿表示尊重这项决定,相关换照问题将“依法”移转给“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处理。

  郑文灿表示,当时台当局“新闻局”所做的行政处分,主要认为东森S台是新闻频道,自制节目比例偏低,违规记点的点数偏高,决定不予换照,“诉愿会”认为这是可以补正与说明的事项,没有达到不予换照的地步,因此要求“新闻局”两个月另做出适法的处分,由于这涉及“NCC”职权,台当局“新闻局”会把相关问题移转给“NCC”处理。

  东森电视台新闻S频道去年8月遭到停播,当时台当局对岛内电视媒体进行打压,共撤销了8家电视频道的执照,引发岛内轩然大波。经过了半年的“行政救济”,东森电视S台终于等到迟来的正义。

  随后东森电视公司发表声明称:去年7月底未通过执照审查的东森S台诉愿成功,东森电视全体员工俱感振奋。东森电视也表示,S台一旦复播,该台将以国际新闻及深度报导为主轴,并决心以更严谨的态度,致力于优质、净化、正面的新闻节目制播,以响应社会大众对电视新闻的高度期待。(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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