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在主嫌赖某的“帮助”下,杜姓警员仅半年就“查获”六十多辆失窃的电单车
据报道,台北县警方日前查获了这个赖姓窃车贼,却意外引爆了台北市至少五个分局十名警员涉嫌向此人买赃车充绩效。现在赖已被羁押,全案由检警深入侦办。
赖姓男子因涉嫌偷车,并持有两台警方查赃车的手提电脑,经台北县海山警分局查获,赖供出是中正一分局警员杜宇要他将电单车藏匿,然后待车主报失,接着他便用小货车一次将多辆赃车“卖”给杜某,再由杜某通知车主到警局认领。过去半年来,杜某共给了他两万多元的“奖金”。 而从今年二月开始,他就已经和这些警员长期配合,光是杜姓警员一人,就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破获”了六十部以上的赃车,而总共十名警员,总数至少超过二百辆。
据了解,为鼓励警员找寻失窃赃车,即使未查获窃贼,台当局“警政署”私下都对警员找回失窃汽车给予五百至七百元以上不等的奖金,因此台警界常出现警员全家出动找赃车的怪现象,甚至爆发警员唆使窃贼犯案,把车由甲地移到乙地,再谎报绩效的情形。
警方称赖某“自告奋勇”
对于警员花钱买赃充业绩一事,台北市警局日前召开记者会指出,十名涉案的警员以为赖炳男是“自告奋勇”帮忙查赃,有的请赖吃饭,有的付给赖“走路工”,都没有教唆偷车;至于警员提供警用查赃计算机同型的“小神捕”手提电脑给赖使用,有瑕疵,但不致违法,暂不惩处。
台北市警局督察室昨日指出,全案经查为赖某个人所为,并无警员知情或授意,案情已移送板检侦办。涉案十名员警除遭到惩处外,市警局也提出对获案绩效审核从严认定,并建议“警政署”重新检讨查赃绩效评比办法等多项策进作为。
对于涉案警员的处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指出,中正一警分局仁爱派出所警员杜宇提供“小神捕”警用行动电脑及提供赖某更新资料,经查属实,依违反警察机关信息安全实施规定,核予记过一次。大同警分局陈姓员警等九人,对于赖某提供情资疏于查证,致影响警誉,各予申诫一次;另外对于因本案所核予的行政奖励部分也都予以注销。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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