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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选”林青霞亮票案 台北“地检署”不起诉

2005年02月06日 08: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6日消息 台湾影星林青霞被指在去年台湾“大选”中亮票违反法例,“地检署”调查后,决定不提起诉。

  据港媒报道,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林青霞未将选票折起,是为避免印泥未干使圈选内容模糊,并非将圈选内容明示他人,在查无其它证据证明犯罪下,今天将全案处分不起诉。

  检方是根据林青霞本人庭讯供称、电视台录影带及投票所主任管理员、主任监察员作证,确认投票所使用的是非快干印泥,且林青霞在走出投票所后,是将选票面向自己,并以嘴吹干印泥,证明林青霞并无亮票犯意。(潇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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