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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实行出版物分级新规定 琼瑶名作等被列限制级

2004年12月02日 06: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消息 台湾昨天开始实行新的出版物及录像节目带分级办法,岛内出租书店龙头的十大书坊闻风而动,马上决定将家喻户晓的漫画《蜡笔小新》与琼瑶小说《失火的天堂》列为限制级,须封胶膜并设置限制级专柜,18岁以下民众不得租买。不少人因此质疑普通与限制两级的分法“过于笼统”,而学者则抨击当局决定由业者自行分级、自我检查的作法不当。

  据台媒报道,出版商、书店通路、出租书店等为避免抵触新的图书分级办法遭罚,30日赶忙重整架上书籍。联经、金石堂等多家书店已把“限制级”的书籍下架,待贴上卷标后再重新上架。

  据了解,台北今天展开稽查,将以学校周边的漫画店为主,一旦发现未把限制级书本放置“限制级专柜”者,就会开罚,违反分级规定者,将被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得勒令停业1个月以上、1年以下处分。

  而琼瑶作品《失火的天堂》中“她跪在地上,左边乳房上插着一片玻璃碎片,血流不多,却已染红了破裂的衣衫。”的部分内容,十大书坊认为这已触及血腥、残暴情节;而漫画《蜡笔小新》则是因常有裸露性器官行为,都被归类为限制级。

  出版琼瑶小说的皇冠总编辑卢春旭对此讶异地说,琼瑶的小说文字还算保守。出版《蜡笔小新》的东立出版社行销企画部也表示,小男孩露出“大象”与“性”无关,不解为何被归类为“限制级”。(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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