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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财产动态申报案 台“监察院”暂定八月审查

2004年07月14日 08: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4日消息 台湾“监察院”主管官员今天说,“监院”暂定八月份召开廉政委员会会议,审查吴淑珍和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涉疏漏财产动态申报案。

  官员说,“监察院”昨天召开的廉政委员会会议并未讨论到吴淑珍、陈哲男涉疏漏财产动态申报案,委员会暂定排入八月份的议程审议。

  主管官员指出,廉政委员会有成员建议,疏漏财产动态申报,应以次为单位处理,依每次疏漏程度,分别处以罚锾(钱)新台币六万元到三十万元(4元新台币相当于1元人民币)。

  廉政委员会有成员建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精神,是以每一年度为单位,意即每一年度疏漏财产动态申报,罚锾(钱)的金额不宜超过法定的三十万元上限,否则即有逾越法令规定之虞。(潇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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