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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妻写性爱小说忒火辣 夫疑红杏出墙递控状

2003年06月06日 08: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6日消息 台北县某校一已婚陈姓女职员因以中、英、日、俄文混杂写作火辣“性爱记事”,被老公怀疑她与同校男老师通奸,因而一状告上法院,指这位男老师妨害其家庭。法院审理过程中,陈女否认通奸,且其夫不能提供其它事证,法院遂于日前判决该男老师无罪。

  据台湾媒体报道,法院判决书指出,这名现年五十一岁的北县某中学男老师被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诉,起因于同校女职员陈女之夫指控,表示男老师从1997年12月到翌年10月29日止,在桃园、三重市等地多次与陈女通奸,而呈堂的证据竟是陈女自己写下混合多国语言的“性爱记事”,其中包括“晚上真激烈,试了不同的方法,很过瘾,做爱感觉真的很好”、“7月24日在我家,早上才在浴室很激烈,我真的没想到他那么依恋我”等。

  不过,曾因喜爱写作获奖的陈女辩称,记事本是她的小说稿,并非真实,法院则参考其辩词及侦查中所做的检体鉴定结果,认为无足够证据证明陈女与人通奸,遂判决这名男老师无罪。

  据报道,陈女的丈夫是在1999年间收到不明人士寄来的记事本复印件,对其中的性爱情节大为光火,认定男主角就是老婆同事,因此不甘“绿云罩顶”而提起指控。(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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