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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抗旱时机 台“水利署”等3机构疏失遭纠正

2002年05月09日 08: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9日消息 台湾旱象持续未解,当局各行政机关是否有疏失引发争议,台“监察院”财政与教育委员会上午以警觉性不足、公文旅行过久、延误通报时机、未及时宣布休耕措施致增加财政支出等10余项由,认定“水利署”有明显行政疏失,提出纠正。同时通过纠正的还有台湾省自来水公司和“国科会”科学园区管理局两单位。

  据台湾媒体报道,“监委”对“水利署”提出纠正的理由包括办理水库兴建工程进度落后;得知缺水警讯时未快速通报;延误公文时效长达36日,迟延建立干旱预警系统;未能督导执行水库疏浚;未建立水权交易制度;未落实各机关学校全面采用节水器材的会议结论等。

  “监委”幷指出,调查中发现,不能将今年以来全台陷入水荒的问题仅归究于老天爷,事实上“政府”在建立预警制度、应对水荒等措施上也有明显行政疏失,非单纯只是天灾而已。(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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