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2022年,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完成造林383万公顷、种草改良321.4万公顷、治理沙化石漠化土地184.73万公顷。目前,我国森林面积2.31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4.02%,草地面积2.65亿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0.32%。
一、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
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连续第10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现在应该再加上一个“碳库”。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要弘扬塞罕坝精神,继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教育,科学、节俭、务实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抓好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让锦绣河山造福人民。
全国人大领导、全国政协领导、中央军委首长义务植树活动及第21次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相继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中国绿化基金会全面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全年发布各类尽责活动262个。中央直属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完成义务植树12.6万余株。中央国家机关推进节约型绿化美化单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栽植各类乔灌木、花卉24.9万余株。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度军事区域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动员广大官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支援驻地生态建设。
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以不同方式参加义务植树,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北京市优化提升五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吉林省线上公布121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上海市打造绿化认建认养捐赠平台并纳入市政府“一网通办”。浙江省开发推广“浙里种树”应用程序,实现义务植树网上预约、落地上图。福建省推出“霞浦古树名木认养”等捐资项目。天津、黑龙江、山东、河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省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植树活动,营建了一批纪念林。
二、科学绿化持续深入推进
4月12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久久为功做好国土绿化各项工作。印发《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2—2030年)》,为推进国土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初步掌握全国造林空间底数。全面实行造林绿化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推进造林、种草改良、防沙治沙等任务落地上图。启动辽宁等7省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全年完成造林38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20万公顷,飞播造林17万公顷,封山育林104万公顷,退化林修复142万公顷。山西、甘肃、内蒙古、湖南、广东、广西、江西等7个省份人工造林超过6.67万公顷。完成种草改良321.4万公顷,其中人工种草120.4万公顷,草原改良201万公顷。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等4个省份人工种草超过6.67万公顷。
三、系统治理迈出新步伐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三区四带”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72个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十四五”前两批19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山水工程”入选世界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组织实施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印发《“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启动11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三北工程完成造林84.79万公顷。国务院批准延长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期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万平方公里,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496个。
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启动首批18处国有草场建设试点,推进国家草原公园建设试点,安排草种繁育基地建设任务2.1万公顷。成功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以视频方式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正式施行湿地保护法,印发《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新增18处国际重要湿地和4处国家湿地公园,7个城市被评选为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发布第六次全国荒漠化沙化调查和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结果。在7省(区)开展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新建、续建6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北京市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任务。河北省深入推进雄安千年秀林建设等重点工程。江苏省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及大运河文化带生态建设。湖北省加快推进国土绿化五年攻坚提升行动。湖南省着力开展湘江“千里滨水走廊”扩绿增量。广东省推进高质量水源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重庆市高质量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年度建设任务。陕西省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四、城乡绿化美化同步推进
印发《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授予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国国家森林城市数量达218个。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市结构性绿地建设。修订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全国100余个城市开展了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印发《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全国各地建设3520个“口袋公园”。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鼓励开展农村庭院和“四旁”绿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交通运输系统科学实施公路绿化,全年完成公路绿化里程近10万公里。铁路系统新增铁路宜林地段实现全面绿化,全国铁路绿化里程累计达5.59万公里,铁路线路绿化率达87.32%。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布设农田防护林网工程。
全国工会系统建设“工会林”“劳模林”1300余个,面积近1.13万公顷,种植树木2300万余株。共青团系统发起全国青少年“绿植领养”活动,发放绿植1400多万份。全国妇联系统动员广大妇女开展种植“母亲公益林”等绿色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创建“美丽庭院”635万户。中国石油发起“我为碳中和种棵树”公益活动,完成义务植树423万株,新建绿地1370公顷。中国石化深入开展绿色企业行动,完成义务植树194万株,新建绿地186.9公顷。全国冶金系统开展矿山复垦行动,新建绿地415公顷,新增复垦造林面积287.5公顷。中国邮政开展绿色邮政建设行动,着力减少碳排放,完成义务植树21万株。
五、绿化质量逐步提升
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使1.72亿公顷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46.2万公顷。持续推进退化林修复工作。印发《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实310家试点单位,2023年试点任务面积17.2万公顷。编制《林草种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增省级乡土树种采种基地56处。全年生产林木种子1634万公斤,生产可供造林苗木287亿株,绿化良种使用率达到65%。印发《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22年)》,出台《“十四五”全国珍稀林木培育实施方案》。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建设。成立林草碳汇研究院,举办首届全国林草碳汇高峰论坛。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积极参与涉林议题履约谈判。
六、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建立林长制,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各级林长近120万名,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林长制督查考核列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印发《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开展首次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印发《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完成2021年激励评选,4市4县获国办激励。安徽、江西省全面施行省级林长制条例。
首次产出统一标准、统一底图、统一时点的2021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和应用持续深化。印发《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挂牌督办、通报一批破坏林草资源的重点案件,集中约谈部分问题严重地区。全年恢复乡镇林业站1000余个。完成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情况调查。发布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全国普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共计508.19万株。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成功举办首次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
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建立包片蹲点机制,全年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持续保持历史低位。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首次实现县级疫区和乡镇疫点数量净下降,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比上年分别下降11.9%和26.1%。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效显著。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384.6万公顷。印发《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七、生态美百姓富取得新成果
全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8.37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910亿美元。制定《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年完成油茶种植13.33万公顷、改造26.67万公顷,茶油年产量有望突破100万吨。出台《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全国沙产业发展指南》《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印发《关于推进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花卉竹藤领域标准体系。第二届世界竹藤大会顺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致贺信,大会发布了“以竹代塑”倡议。参展2022荷兰阿尔梅勒世园会,中国展园荣获室外展园铜奖和最佳体验奖。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生态护林员政策稳定。
八、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国土绿化行动顺利实施。新增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344.63亿元。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鼓励创新发展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截至2022年底,全国绿色贷款余额22.03万亿元。推出浙江竹林碳汇金融产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
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科学绿化气象保障服务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科学绿化气象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春季植树造林适宜期气象预测服务、森林草原防火防病虫害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生态质量评价,完成2022年全国生态地面监测试点工作。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生态补水,实现乌兰布和沙漠、库布齐沙漠腹地形成一定面积的生态湿地,河口三角洲水面显著增加。全日制本科教育增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新专业,遴选认定林学等2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林草领域重点实验室重组和新建工作。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速生林木新品种选育、林草病虫害检测预警和防控、重要生态区保护修复等技术和装备研发。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启动第4期森林草原资源及生态系统服务核算工作。
召开弘扬塞罕坝精神座谈会,表彰298个“全国绿化先进集体”、147名“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146名“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持续加强中小学国土绿化教育工作,将生态文明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鼓励造林绿化题材作品参展参演重大节庆、展演、展览活动,支持国土绿化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制作理论节目《思想耀江山·绿色篇》,推出纪录片《最美中国,四季如歌》和电视剧《春风又绿江南岸》等一批生态建设相关题材优秀作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国土绿化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持续用力,埋头苦干,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人民日报 》( 2023年03月16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