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改革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今日谈)
以改革解难题,以改革添动力。北京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聚焦餐饮、连锁超市等8个业态,提出51项改革任务,打造更优的消费营商环境;吉林印发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提出182项政策举措和重点任务;浙江公布《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从创业扶持、创新推动等方面,明确了各方主体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和责任……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推出新的改革举措,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是推动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到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改革不停顿,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不仅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也有利于稳住预期、提振信心,还能为经营主体开新路、增机遇。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过程。
规模庞大的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的韧性所在,也是未来发展的基础。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千方百计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必能让经营主体活力充分迸发,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