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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公布民生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2022-11-10 09:4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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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 杜燕)为进一步促进首都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交易环境,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今天表示,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形成一批网络交易执法典型案例。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称,2022年“双十一”临近,为更好警示违法者,提醒消费者,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22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新运动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注册认证的“42195跑步装备”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3月21日发布促销活动广告,内容为“今天除了疫情,战争,坠机,还有促销!淘宝新势力周活动跨店满(199-20),不封顶”。这种借机蹭热度搞营销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广告承载和传递社会价值观,广告活动既要守法,更要恪守社会基本道德文明。执法机关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利于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地图漏绘南海诸岛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中航天使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自设网站中发布中国地图,用来宣传自身从事的民航专业培训的合作情况和覆盖范围。经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审核,当事人发布的中国地图漏绘我国南海诸岛,损害了国家尊严和利益。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近年来,个别经营者国家版图意识淡薄,发布互联网广告中出现“问题地图”,此举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尊严和利益,误导社会公众,扰乱市场秩序。执法机关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强化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医疗美容门诊部价格欺诈案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西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大众点评“西美医疗美容”店铺销售商品“乔雅登极致玻尿酸-2支(0.8ml*2)纠正重度鼻基底皱纹乔雅登·乔雅登极致玻尿酸·0.8ml”,2021年10月10日至2022年7月11日期间价格展示为“17940已优惠8060”,未标明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少数医疗美容机构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开展虚假的价格促销活动,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机关通过打击医疗美容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医疗美容市场的价格秩序。

  未按要求在网上真实公示菜品主要原材料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2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线索,对北京早春二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作为入网餐饮服务者,存在网上公示的“健康有机花菜(小份)”菜品主要原料不真实的问题,原材料没有公示有机认证,对消费者产生误导。2022年5月6日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之后,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上述问题。执法机关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少数餐饮单位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公示菜品的相关信息,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机关严厉查处,督促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守法自律,筑牢市场领域安全底线,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未经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案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北京易捷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打着“e代驾”的名号从事互联网代驾相关服务的举报线索,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e代驾”从未授权任何平台使用“e代驾”商标。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发现大量印制有“e代驾”字样的宣传品,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查实当事人未经“e代驾”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近年来,代驾服务模式不断翻新,部分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软件,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以知名商标引流,属于侵权行为。执法机关严格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了互联网代驾服务市场秩序。

  直播中贬低他人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民举报,对某平台主播在直播间售卖螺蛳粉时,通过贬低他人的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11月6日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间为某品牌螺蛳粉带货。直播中,主播将该品牌螺蛳粉与其它品牌螺蛳粉并列摆放展示,然后将其它品牌螺蛳粉扔入垃圾桶中,并使用“那个是什么鬼,我真的不明白那个是什么鬼”“它连及格线都不到”等言语对其进行贬低。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近年来发展迅速,这种营销模式往往“流量为王”,一切以粉丝数和销售数据为导向,一些违法企业为了“吸流量”“博眼球”,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侵害了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保证市场经营活动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推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合规发展。(完)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