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来沪返沪人员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阻拦、拒绝有关人员返回社区
今天上午10点,上海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96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上海市商务委二级巡视员赖晓宜、上海市崇明区副区长徐慧泉、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阮前途出席,介绍有关情况。
近期有一些从外省市返沪市民反映,在回沪的时候遇到难题,属地不让他们进小区。那么,上海对来沪返沪人员有什么防疫要求?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丹丹介绍,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来沪返沪人员须持有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赋“红码”,并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转赋“绿码”。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赋“黄码”,并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社区健康管理期满且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转赋“绿码”。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在来沪返沪后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上海市防控办要求,各区要指导督促街镇加强对接,做好政策解释疏导,不得阻拦、拒绝有关人员返回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