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代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这些行为难逃法律严惩!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发国难财”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品价格等违法犯罪。那么,这些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本期法治课代表带你一起学习!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可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疫情期间,电商购物、社区团购、线下销售等多种渠道为市民们购买生活、防疫必需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商家和个人趁疫情期间物资紧张、市民囤货心切,肆意哄抬价格,大发“国难财”。
那么,哄抬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从行政法律规定看,主要是《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指导意见。
经营者哄抬价格,除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外,还会被处以最高为违法所得5倍或300万元的罚款,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从刑法规定看,哄抬价格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者,入刑并处罚金!
疫情期间,少数不法商家和个人趁机浑水摸鱼,制售假冒、伪劣的防疫和生活物资,从中牟取暴利。
那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从民事责任来看,退货、更换、修理是少不了。如有欺诈行为的,还要承担赔偿甚至惩罚性赔偿。
从行政责任来看,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从刑事责任来看,根据具体不同的情况,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还根据销售金额大小设置了不同的法定刑,如果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其中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犯知识产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