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
央广网南京4月28日消息(记者 郑楚豫)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江苏省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视频调度会上获悉,近期针对省内外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江苏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受疫情影响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今年3月1日以来,江苏全省已累计开展因疫临时救助6.57万人次,其中因疫滞留外地人员799人次;接收流浪乞讨人员等入站受助22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07.65万元,发放救助物资折款1098.63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补贴31.47万人次、5383.51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部分县(市、区)紧急下达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91万元。
连日来,江苏全省各地都在对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动态情况摸排。截至4月25日,各地共摸排管控区、封控区内低保对象7116户12169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1738人。各地民政部门提供“现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方式,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引导慈善组织定向捐赠。特别是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制度和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阶段性放大,部分困难群众就业受阻、收入减少,兜底保障风险增加,需要及时跟踪帮扶。江苏各地民政部门落实“救急难”机制,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及人员,开展先行救助;对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滞留的外地人员,放宽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目前,江苏各地民政部门均已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有条件的地区已实行线上申请救助,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民政部门还延长已保障对象定期核查时限,必要时暂缓退出低保。同时,保持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据江苏省民政厅介绍,下一步江苏还将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的人员或家庭的摸排力度,查看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救助金。各地也将持续关注物价变动,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和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着力缓解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