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助消费者追索预缴培训费
支持起诉助消费者追索预缴培训费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刘雅 王栋)近日,随着支持起诉书的送达,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李某燕等7名消费者终于看到了维权的希望,他们提出的退费申请得到了检察机关的支持。
为了子女教育,李某燕等7名消费者于2019年分别向某文化艺术公司预缴了6000至2万元不等的培训费。2020年7月,消费者收到通知,该公司即将停业,未使用的课时费将作退费处理。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中将应退款项与李某燕等消费者进行对账确认,承诺在7至14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截至今年5月,李某燕等消费者多次联系,该公司仍未退还款项,消费者维权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5月,李某燕等7名消费者向赤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案件后,赤坎区检察院主动联系湛江市消费者协会调查核实。
6月30日,赤坎区检察院就该系列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市消费者协会代表等参加。会上,检察官通报了基本案情,充分听取消费者代表和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代表表示:“涉案公司与消费者达成培训协议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授课义务。其单方面终止合同又拒绝退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相较于经营者,处于弱势地位,检察机关应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最终,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应支持起诉。
近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赤坎区检察院向赤坎区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韦磊 刘雅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