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合作 必须按章办事
2021年4月19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作为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出席联合国安理会“加强联合国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高级别公开辩论会。
王毅表示,《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合作的基石。区域组织开展和平行动,要符合宪章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干涉别国内政。要力求和平解决争端,不能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要维护安理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地位,不能自行其是。要坚持开放包容,不能搞地缘政治和集团政治,挑动意识形态对抗。唯有如此,区域组织的行动才立得住、走得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