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法治公安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政治原则。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来坚守、作为政治建警最根本的任务来落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法治公安建设的不竭动力。
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公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涉及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等各个方面。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的内在关系,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将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治公安建设的生动实践。
将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保证。推动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和政治巡视巡察制度,健全完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督促检查、问责问效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同级政府班子”和异地交流任职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将捍卫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治藏方略,扎实抓好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控,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公安来自人民,人民公安为人民,必须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稳控、多元化解、基层治理措施,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集中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大力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治安重点要素的管理控制,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切实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健全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和结果反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注重理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
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公安政务服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实现审批服务网上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公安服务供给,改进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不断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政策新措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持续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要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健全完善公安法规体系。完善的执法规范体系,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要着眼于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推动修订出台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要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根据执法实践需要,不断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健全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制度体系,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
全面落实严格执法要求。坚决捍卫法律权威,严守法定权责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执法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深化考评结果运用。紧盯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检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巡查制度,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深化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办案审核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智能化建设,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手段,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督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增强内外部执法监督合力。
持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坚持把科技创新置于突出位置,推动高新技术在公安执法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深入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强化数据精准赋能,有效支撑防范管控和精准打击。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完善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数据动态监测、执法质量考评等功能,加强对执法办案流程的智能化监管,实现办案规范留痕、监督即时精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效能。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公安队伍是党领导下的纪律部队,也是一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大力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锤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深化全警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标准,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专项训练和实战演练,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做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加强考试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积极作用。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深化推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突出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着力纯洁公安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项纪律规定和条例条令,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体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全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公安机关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推动者、践行者、捍卫者,将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人民日报》( 2021年03月2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