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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钩改革让行业协会褪去“官方色彩” 去行政化任重道远

2021-03-22 08:51:00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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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钩改革让行业协会褪去“官方色彩” 切实解决经费不足人才缺乏等问题

  科技社团摘掉“红帽子”之后

  基于历史原因,许多科技社团都是国家部委的组成部分,承担不同领域的科技发展与交流职责,但由于在部委中处于次要、从属地位,长期以来较多科技社团面临经费不足、人才缺乏、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科技社团脱钩后,面临着人力、财力和资源的流失,如果不主动作为,这些问题将会更严重。然而,脱钩虽然会让科技社团承受失去行政依附和资源依赖的短期“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可以更好地促进自身发展

  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建设,厘清政府与行业社团的界限,该交给市场的就交给市场、该交给社团的就交给社团,让行业社团凭借服务、创新立足于市场,立足于行业

  □ 本报记者 温远灏

  在我国众多学术团体中,中国计算机学会显得很另类——这与杜子德密不可分。

  中国计算机学会最早挂靠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计算所),与其他科技社团一样,发发通知、收收集体会员的会费,过几年召开一次年会、换届会,工作人员大都是即将或者已经退休的官员以及挂靠单位员工家属。1996年9月,在计算所从事科研工作的杜子德被派到中国计算机学会工作,原因是他“挺能张罗事”。10年之后,已经成为该学会秘书长的杜子德推动该学会成为我国科技社团里面第一家完成脱钩改革的学会。

  近年来,随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启动,科技社团的脱钩改革也在缓慢推进,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航海学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少数几家学会、协会陆续完成脱钩。今年2月,中国科协宣布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消防协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6家协会已完成脱钩改革各项工作,不再由中国科协业务主管。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基于历史原因,许多科技社团都是国家部委的组成部分,承担不同领域的科技发展与交流职责,但由于在部委中处于次要、从属地位,长期以来较多科技社团面临经费不足、人才缺乏、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受访专家认为,同其他行业协会一样,科技社团脱钩后,也面临着人力、财力和资源的流失,如果不主动作为,这些问题将更为严重,各种活动难以开展,最终沦为“僵尸学会”。然而,脱钩虽然会让科技社团承受失去行政依附和资源依赖的短期“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可以更好地促进自身发展。

  学会主动要求脱钩

  实现社会化职业化

  “我是从旧体制到新体制的过渡性人物。”今年3月1日从秘书长岗位上退休以后,杜子德于当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从传统上来说,学会都有挂靠单位,可以得到一部分支持,而我们学会主动要求分离出来,这在10多年前还是破天荒的事情,但正是这一举措使学会活力大增,得以实现社会化、职业化。”

  “以前学会根本就没把会员当回事儿,甚至连个人会员都没有。”杜子德举例说,“1998年,ACM(国际计算机学会)来华访问,问起我们有多少会员,我们回答说6万名,对方表示很惊讶,认为这个数量很了不起。但实际上,这只是我们按照每个省2000名会员简单估算出来的大概数字。只要是我们学会的理事单位,就默认该单位的专业人士都是我们的会员,这简直太可笑了!”

  到中国计算机学会工作时,杜子德只有41岁,正值风华正茂干事业的年纪。“当时我也不愿意把自己的青春荒废在这个地方,但最终还是选择来学会工作。此前,尽管这个机构的行政总部就设在计算所,但它对我的专业发展没有丝毫帮助。如果我来运营,能不能使这个学会发生改变,给别人带来价值?这就是我同意到中国计算机学会任职的一个朴素想法。”杜子德回忆道。

  “脱钩之前,挂靠单位每年会给人员工资、办公场地等各种支持,合计也就20多万元,但学会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和秘书长都来自挂靠单位,专职人员无法对外招聘;因为编制和空间所限,很多业务也不能去拓展……这样怎么能发展得起来呢?”对此,杜子德毫不讳言,“我们认为这种寄人篱下的模式是不正常的,应该要民主开放办会。2004年学会理事会换届后,理事长李国杰和我都非常迫切地想要脱钩。”

  2006年9月,他们终于等来了这样一个时机。恰逢时任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部长沈爱民提出:“看谁愿意脱离挂靠,可以先做个试点”。于是借着这股东风,中国计算机学会和中国营养学会顺利完成了脱钩。

  经过17年的改革,中国计算机学会和当年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付费会员数量从0人发展到了8.3万人,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从4人发展到43人,年收入从200万元增加到9000多万元。学会秉承“会员构成、会员治理、为会员服务”的理念,按照国际社团规范治理,搭建起会员优先、差额竞选、依规治会、监督到位等一套完善的治理结构,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声誉的学术社团,与ACM、IEEE(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等国际学术组织交流密切,并进行深度合作。

  “学术共同体需要以社团为组织载体,没有社团组织就很难形成学术共同体。我们特别希望有更多的学会能像我们一样进行改革,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环境。”杜子德说。

  脱钩改革应运而生

  去行政化任重道远

  6年前,一场旨在让行业协会商会褪去“官色”的改革应运而生,中国公路学会站在了发展的岔路口,这段经历让该学会秘书长刘文杰记忆犹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2015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对外公布。

  这场呼吁已久的改革于2015年11月正式拉开帷幕,中国公路学会成为此次改革中第一家完成脱钩的科技社团。据了解,1978年,在中国科协和交通运输部的共同倡议和支持下,中国公路学会正式成立,其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协,接受交通运输部业务指导,并挂靠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学会在人员编制、经费划拨、办公用房等方面,逐步与交通运输部脱钩,尤其是2004年就已经开始了职业化改革。”刘文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幸好学会在员工聘用、资产管理、办公用地等方面早已实现了职业化、自主化,所以2015年11月与交通运输部正式脱钩并未对学会的正常工作造成太大压力。

  “脱钩后,学会转变了原来的行政化思维,以企业和科技工作者为服务对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刘文杰说,通过不断强化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中国公路学会已探索出一条脱钩模式下独具特色的学会发展之路,形成在学会党委、学会理事会领导下,学会秘书处统筹管理,由业务部门、职能部门、直属分会三大体系构成的秘书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实现业务融合和资源统一配置,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经营效益,进一步推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职业化建设。

  “我国的行业社团目前发展很不平衡,甚至有的还有行政级别、政府拨款和某些行政审批权,具有‘二政府’的定位,长期处于‘一业一会’的非竞争格局中。”刘文杰呼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建设,厘清政府与行业社团的界限,该交给市场的就交给市场、该交给社团的就交给社团,让行业社团凭借服务、创新立足于市场,立足于行业。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规章制度,强化政府职能转移,促使学会等社团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目前,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共计210家。其中,理科类46家、工科类78家、农科类16家、医科类28家、交叉学科类42家。

  2016年3月,中办印发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必须紧紧抓住所属学会这个牛鼻子,突出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这个重点,全面推进会员结构、办事机构、人事聘任、治理结构、管理方式改革,提升服务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凝聚力不够、活力不强、组织松散等突出问题,真正把学会做实做强做好。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试点范围,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

  对此,杜子德总结认为:“学会改革有四项重点内容,第一是完成脱钩,实现无挂靠;第二是扩大会员规模,有的学会几乎就没有个人会员;第三是开放选举,实现会员治理;第四是推动秘书长职业化,建立专业能力强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这些内容其实环环相扣,如果连会员都没有,怎么进行选举,又如何实现有效治理,进而对行业乃至社会作出贡献呢?”

  “脱钩后,行业社团已经被置于政府之外、市场之中,需要与政府、市场互补需求和资源。”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孟凡蓉认为,当前科技社团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通过自我增能强化服务能力以获得更多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参与。

  孟凡蓉表示,从社团发展本身来看,对内通过规范协会议事日程、完善民主治理机制、健全激励与监督机制等途径,提升社团的内部治理能力,对外通过优化职能配置、建立战略联盟、注重品牌运营等途径,提升资源动员与整合的能力,都是增强自身竞争力、拓展外部资本、自我增能的重要手段。

  在刘文杰看来,目前相关方面的监管比较滞后,一方面,现有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发布平台缺失,无法保证科技社团的行为公开透明地接受来自社会公众、会员以及政府的监督;另一方面,科技社团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形式化,导致内部治理缺乏公平性、民主性与公正性。“有些学会原本就存在行业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加之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很可能出现行业垄断,如果社会监督力量没有跟上,还可能导致学会在从事公共服务时权力寻租,产生新的腐败。”

  刘文杰建议,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明确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责任统一、服务监管并重。按照非营利原则要求,规范科技社团的服务行为,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使其在脱钩后真正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