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虽然我们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也要看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之有效衔接,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既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也为“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指明了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要抓好巩固拓展、转型转变、建设发展,实现利民、惠民、富民,向共同富裕继续攀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利民。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在5年过渡期内,对主要帮扶政策进行逐项分类调整优化。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常态化监测,加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工作思路转变锚定惠民。由解决绝对贫困向破解相对贫困问题转变。转变工作体系,由集中资源支持向构建长效机制转变。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完善政策,由“特惠”政策转向“特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相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聚焦群众获得感。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引领乡村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实现乡村宜居和农民安居。
发展现代乡村产业突出富民。大力提升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引导社会要素资源的投入,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强化土地、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实现乡村宜业和农民乐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就一定能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为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
张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