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中新网西安3月12日电 (记者 张一辰)“我们主要是基于对受损生态环境予以司法修复的考虑,建成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卫应举表示。
12日,陕西省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阎良段正式揭牌,开启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
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域。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是中国第二长河,其干流多弯曲,素有“九曲黄河”之称,由于河流中段流经中国黄土高原地区,使黄河成为世界上含沙量最大的河流。
据介绍,该基地主要针对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因客观因素导致受损的生态环境不可修复、不宜修复或者无修复必要的情况,采取替代性司法修复方式,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异地补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
一直以来,包括洪水在内的灾害风险以及水沙关系不协调、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等均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为此,陕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盘棋”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此提升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水平。
据统计,2016年至今,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共审理各类案件2.1万余件,其中环境资源案件近3000件。
揭牌仪式上,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小虎宣读了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
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人员在基地生态修复林内开展了植树活动,并查看了基地劳务代偿林、增殖放流区设置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果展示。
“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实践,给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卫应举表示,该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坚持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理念,探索、创新行政及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健全完善“一案一修复”的工作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