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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 | 建设高质量乡村小学 推动乡村振兴

2021-03-08 17:48:00
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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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是“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规划的重要目标任务。“建设高质量村级小学”,应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内容。如果,一个乡村连一所高质量小学都没有,“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也就无从谈起。乡村振兴,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充分地发挥乡村在传承各个地域优秀传统文化的不可或缺的功能。如果,一个乡村连一所高质量小学都没有,传承乡村文化也无从谈起。当前阶段,城乡教育差距是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重要表征。如果,一个乡村连一所高质量小学都没有,不可能根本缩小城乡差距。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南郴州汝城县文明瑶族乡第一片小学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基本解决了义务教育普及化的问题,但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又突出出来。‘十四五’时期要着力解决这个问题,要好好研究。”

  基于上述理由,我提案建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应有具体落实政策。将“一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纳入到各级政府“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规划之中,作为乡村振兴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农村文化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

  一、“一个乡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对于乡村振兴而言,就是最好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也是农村公共文化的最好载体。(建设千篇一律的图书室、电脑室之类的文化设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也不会有多少村民实际参与)。小学,应成为村级文化活动的中心,村级文化最活跃、最具凝聚力的场所,成为村史、村风的传承载体。依托小学生所联系的家长可以吸纳更多的村民参与文化活动。此外,依托小学及小学教师,还可逐步配套建设有当地特色的乡村博物馆档案馆,让村民以及外出工作的回乡者,能够从中寻找到相应的文化印迹。

  为此建议:乡村振兴过程中所有农村文化建设资金,都应集中用于村小学的建设,这样才是最具社会效益的资金使用。

  二、“一个乡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是保证乡村人口规模基本稳定的重要条件,更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因为,如果学龄儿童得不到较好的教育,那么,村民势必逐步迁移到城镇,而乡村势必日渐空心化。那么,乡村振兴的意义无从谈起。因此,每一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来说非常必要,不宜以乡村学龄儿童不断减少作为撤并乡村小学的理由,对于以往撤并做法应适当纠偏。简言之,只要乡村振兴是必要的,那么,保留并建设高质量村级小学也是必要的。

  三、乡村学龄儿童能够受到与城市、城镇学校同等质量的教育,是城乡基础设施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表征。如果,乡村学龄儿童不能就近入学、无法接受同等质量的教育,那么,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一个乡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应纳入到省级财政和中央转移支付之中。保障乡村小学教育质量的根本在于,乡村教师的素质水平,为此,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大幅高于城市同职级教师工资、可比公务员工资水平(根据艰苦程度,应增加50%—200%),乡村教师的工资应由省级及以上财政承担,县级财政难以承担。应明确设立相应的补贴和其他方面的优惠待遇。建议修订《教师法》相关内容,应有明确的条款予以保障。

  应当认识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是解决农村教师质量的有效手段(可能会影响涉农区域教师的任职意愿,进而影响整体教师水平),也不应把责任转嫁给同县教师身上。只有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才是最根本的手段。

  四、乡村学龄儿童能够受到与城市、城镇学校同等质量教育的同时,也必须同步享受到同等质量的学前教育。在推进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进程中,应将乡村幼儿园教育同步推进,或者优先从乡村推行。

  五、为“一个乡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的筹集资金,建议:凡是涉及农村土地征用获得的资金,应将一定比例的资金(如,15%)专项用于乡村小学建设,统筹征集、统筹使用。

  六、建设好高质量的乡村小学,还应有效发挥当地乡贤以及外出返乡乡贤的作用。

  诚如蔡元培先生所论,“教育者,非为已往,非为现在,而专为将来”,可以说,“一村建设一所高质量小学”,是为乡村振兴之美好未来!

  (作者钟茂初,系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