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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暖企”措施为企业发展留“生道”

2021-02-11 10:20:0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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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暖企”措施为企业发展留“生道”

  因不能及时偿还债务而陷入困境的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在法院“暖企”措施中顺利复工复产;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危机的药企,受益于“生道执行”成功自救;无力偿还小额贷款的知名龙头企业,不仅与原告达成和解,还解除了融资之忧……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执行工作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吉林法院执行部门共为1389名涉企被执行人撤销“老赖”标签,核准解除“限高”措施6699人。

  辽源市某消毒剂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的东北三省唯一一家应急物资储备基地。该企业在2016年因外借资金不能及时偿还,相关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2020年1月2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向辽源下达通知,要求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火速支援武汉一线,当天起运。

  辽源中院立即派干警联系涉案申请执行人,开展大量说服与和解工作,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理解同意后,将前期被其运走的相关物资全部运回。当天,消毒剂公司就将5000套防护服准备就绪,并把26.1万只N95口罩紧急发往武汉疫情防控一线,成为首批运抵武汉的防护物资。随后,该公司还及时扩大了口罩生产。

  2020年2月13日,辽源中院“暖企”措施再升级,直接派执行干警进驻公司,累计协调、帮助公司偿还债权人本金100余万元,同时暂缓对该公司厂房司法拍卖,并帮助将公司保留作为国家级实验基地。

  2017年,磐石某建筑公司被吉林某药业公司拖欠30万元工程款。案件经法院主持执行和解,药业公司分三期偿还,但在偿还第三期欠款时,又因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期支付。

  2020年1月,建筑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法官依法对药业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网络冻结措施。冻结后,药业公司的税费、电费、水费等均无法按期交纳,导致其无法正常生产。

  了解企业现状后,磐石法院执行局通过“生道执行”评测系统对药业公司进行评估,发现其符合标准后,找到双方当事人,并邀请律师全程参与监督该案的“生道执行”,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药业公司在账户解封后得以正常生产经营。

  “有了这份证明书,公司就能顺利办理贷款了!”日前,长春某牧业公司负责人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自动履行证明书》。在法院的调解下,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偿还贷款一案不仅得到解决,还消除了继续申请贷款的障碍。

  2018年12月18日,该牧业公司向吉林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00万元。后因其未履行还款义务,小额贷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向宽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了解,该牧业公司曾多次获得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信用优良企业等荣誉称号,除2020年2月至5月份疫情期间以外,没有不良还款记录。且自2020年5月以来,公司生产经营已慢慢恢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

  法官遂与小额贷公司沟通,希望其能理解疫情之下民营企业难处,最后小额贷公司减免牧业公司全部罚息共计13万元。2020年6月12日,牧业公司将欠款偿还完毕。

  案件执结后,宽城法院向牧业公司出具了吉林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向有关金融机构、部门进行推送,畅通了企业的融资通道。

  “我们对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经其同意后,及时将失信信息删除。其目的就是给企业经营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环境,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长任贵利说。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