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义是全面振兴,要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共同发力。当前,我们要选择好重点领域和切入点,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农业领域的一场深刻的革命,既包括农业经营体系改革,也包括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调整品种结构和质量结构。第一,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了在规划期内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具体说来,就是要引导返乡劳动力、有意愿回到农村就业的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创新创业,通过流转土地创办家庭农场,提升农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在各地建立完整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给予贷款、保险、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家庭农场之间的联合与合作;认真总结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行动的经验,瞄准产业发展需求,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和质量提升,提升合作社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对农民的带动水平和与企业的谈判能力;鼓励合作社的再合作,即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第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的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第三,促进农业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通过发展市民农园、市民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直供直销等新业态,提高农业生产端和消费端直接连接的水平,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第四,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让农业生产者及时掌握农产品消费信息,适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从整体上看,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具有现代和传统并存、先进和落后同在的特征。以种植业为例,在东北平原,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正在使用着世界上最先进的农业机械,而很多丘陵和山区还在使用半机械化设备,甚至用耕牛犁田。在畜牧业中,近年来崛起的大型养殖企业大都采用世界最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设施,但大多数小规模养殖户却依然是劳动密集型。因此,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关键在于提升薄弱地区、薄弱品种和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薄弱地区主要指农业机械化水平低的山地和丘陵地区,要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农机制造企业研发高效、优质的小型机械;薄弱品种主要指油菜、甘蔗等由于农机农艺不配套而影响机械化水平的农作物,要从改良品种或者改进农机适应性等方面加以改进,丘陵、山区土地的宜机化整治也是提升一些品种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措施;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单个作物的机械化水平较低,可大力推广如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高效施肥和高效植保等增产增效、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促进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突破。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在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七大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产业,首先要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下降,确保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2020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七连丰”,总产量达到了13390亿斤,连续6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真正起到了“压舱石”的作用。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背景下,我国粮食储备充足,粮食市场并没有产生相应的波动。确保粮食安全,就要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法律地位不动摇。其次,大力发展乡村非农产业。乡村非农产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业产业链延伸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提供服务的相关产业,如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金融服务等;二是为农民生活服务的产业。乡村产业的发展不能离开农业和农民,农业是乡村产业的核心产业,农民是乡村产业的被服务主体。从总体来看,全国各个县的农业主导产业已基本形成,当前农业现代化主要就是围绕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这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托。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乡村建设行动的内涵很丰富,但重点内容依然是农村环境整治。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文件部署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2020年12月,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扭转了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5%,2018年以来累计新改造农村户厕超过3500万户,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的提高,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十四五”期间,要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好道路、房屋、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等深层次问题。乡村建设行动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首先,要牢牢压实属地责任。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也要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指挥。各地要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发新的金融产品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要任务并列入考核指标。其次,要强化县级层面的统筹融合。“十四五”期间,要彻底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注入新动能。最后,乡村治理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和统筹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实行“法治、自治、德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深化农村改革。第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同时,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与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效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用房问题,为乡村治理打下经济基础。第二,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民的房屋资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解决缺乏宅基地农民的住房问题。第三,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总结试点地区经验,不仅可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乡村建设用地问题。第四,深化农业补贴制度改革。针对目前实施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存在的问题改革补贴方式。同时,对照世贸组织的要求,改革当前农业补贴中的“黄箱”部分,实现“黄变绿”,并根据政府财力不断增加属于“绿箱”范围的补贴力度。第五,深化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国家对稻谷和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玉米和大豆实行生产者补贴制度,如何使前者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符合市场规则和世贸组织规则,使后者更加精准化并提高生产效率,是未来农产品价格改革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工具为生产者提供信息,利用保险等工具保护生产者利益。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