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新论】践行“两山论”,引领流域生态环境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稿件和新媒体作品,解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敬请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这就要求长江流域各地要坚定不移地践行“两山论”,发挥绿水青山在价值和财富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以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制约束生产组织方式,以生态环境的舒适性资源优化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模式。与此同时,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因此科学技术有助于节能减排乃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可见,生态环境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是长江经济带实现流域内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但在现实中,生态环境特有的公共资源属性与模糊的产权归属,往往会诱发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粗放式发展,加之诸侯经济滋生出各地在环境联防联控方面的合力较弱,导致流域生态压力加剧、环境污染转移。与此同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增加了企业控制污染排放、引进治理技术、培训员工技能等运营成本,从而可能会引致企业削减技术创新的投资。此外,倘若环境规制的惩罚力度小于偷排获利,将会降低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推动节能降耗的内生动力,甚至出现购买能耗指标的情况。由此可能会造成生态环境与科技创新两者不可兼顾的误解,走上“先污染、再治理”的弯路。
践行“两山论”,一方面是让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成为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和重要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与环境破坏,并且可以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水平。例如,脱硫技术和洁净煤技术,可以减少工业废气和烟尘的排放量,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生态价值。再如,科学技术可以开发洁净无污染的绿色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此同时,生态环境对生产组织形式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譬如严苛且适度的环境规制会促成生产模式的改变,短期内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却可通过倒逼机制推动企业实现技术创新,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与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两山论”强调生态环境可以优化生产力系统中的要素配置,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事实上,生态布局与产业布局相匹配是中国生产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生态禀赋所拥有的游憩审美等舒适性资源具备生命健康的支撑功能,可以吸附创新要素,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国内外地区案例研究也表明,美国硅谷、印度的班加罗尔之所以能持久保持国际科技创新的高地,其中常被人忽视的基础要素就是优美自然的生活环境与舒适洁净的工作环境。我国一些地区在以生态环境要素吸引科技创新资源方面也做出了实践探索。例如,贵州贵阳以自然气候条件、能源供给能力为基底,降低了高新技术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成本,为发展大数据信息产业提供支撑,实现了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福建南平的“生态银行”设计机制中也体现了以环境禀赋吸纳绿色高新科技企业,在提升地方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探索出一条由自然资源向资产资本转变的实现路径。
践行“两山论”,引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摆脱“转化即变现”的短期逐利思维定势,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长效增值体系。生态环境资源的资产化属于非完全市场竞争行为,需要在政府监管与市场运营间寻求长期的动态平衡。一方面,要将生态资本纳入科技创新发展体系,从生态资源的恢复、保护、更新、增值等各环节确定责任主体,扩大联防联治的覆盖范围,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政府与社会主体目标耦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全周期治理机制,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适合的必要条件。同时也要明确生态资源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资产转化的路径,即基于地方生态资源禀赋,确定对应的内生外联产业。具体而言,可以通过搭建诸如生态银行等多主体资本参与的转化平台,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进而吸附科技创新要素;引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对接终端市场,实现生态资源的高质量转化。
激发各主体内生驱动力,推动各层面主动协同。宏观层面来看,要完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产业甄别机制,继续扶持环境友好而投资不足的科技创新活动。在流域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要注重省市间的要素统筹、管理协同等体制机制的横向联动,尤其在绿色产业链延伸方面,推进各方要素互相嵌入,深度融合,从而加速高质量协同集聚步伐。把握宏观层面的同时,也要重视中微观层面的纵向协同。要鼓励企业探索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协同路径,激发传统企业向生态建设和科技创新投资的动力,为生态友好、能耗节约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减负;同时要挖掘生态文明建设下微观民众的科创协同动能,宣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与商品,从需求侧升级拉动供给侧产业调整。
将科技创新纳入多元化流域生态补偿体系,丰富生态补偿方式。在生态补偿机制下推进科技创新,一方面可通过技术补偿推进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在实现生态补偿与技术援助的前提下,提升欠发达地区的创新内生动力,促进当地产业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积极效能,激发更多绿色技术的引进需求与供给动力,延长科技创新的技术生命周期,获得更多的市场价值,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譬如墨西哥的森林水文服务补偿(PSAH)项目,其首要目标是流域和含水层保护,附加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帮助受补偿地区脱贫、提升当地科技创新能力。法国实施的Vittel水保护项目通过对农户进行技术帮扶,引导当地技术创新与科学养殖,促进了生态环境与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
基于地方资源禀赋,谋求生态布局与产业布局相协调,探索差异化科技创新发展路径。应根据长江流域内各省市的发展阶段与生态环境容量,差异化使用环境规制对科技创新的提升效能,即立足地区的资源禀赋,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产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机遇,寻求差异化发展路径。例如,长江经济带下游城市要通过绿色生态一体化进程的示范效应,发挥金融活跃、人才集聚等优势,完善创新产业链,努力打造世界级高科技产业集群;中游地区既要坚持健全产业甄别机制,对现有传统产业进行转型升级,亦要通过生态反哺吸附作用,解决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失问题,提升科技创新承接与转化的便利性,促进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上游地区则应该保持其自然生态、地域人文的特色,优先发展“绿水青山”的内生外联产业,并以此吸引高价值科技产业的入驻,避免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作者: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事处副处长 黄永春;河海大学商学院博士后 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