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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0-12-01 16:58:00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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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李巍涛 商海通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进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立意高远,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了“十一个坚持”,其中就包括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

  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明确和坚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弘扬宪法精神,要明确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明确宪法承担着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等事关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的根本任务。我们要更好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不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塑造全社会的宪法信仰,夯实依宪治国的法治基石,凝聚共同奋斗的政治共识。

  弘扬宪法精神,要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认识到宪法的实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只有通过认真实施,将宪法精神付诸实践,才能发挥其强“根”固“本”的巨大作用。

  弘扬宪法精神,要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当前,我国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从现实需要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需以宪法为遵循,更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关键和重点,涵盖了宪法内容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宪法理论体系,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思想武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法治昌明的新时代、在前景广阔的未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必将激励着各行各业的人们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新作用、作出新贡献。

  (作者李巍涛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海通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