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建设运行管理
人民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毕磊)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为做好2020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提出坚持“以收定补、新老划段、有序建设、平稳发展”。
根据《方案》,2020 年申请中央补贴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项目须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二是项目须为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其中,2020年1月20日前部分机组并网,在2020年1月20日后实现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也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三是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申报情况必须属实,不能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并提交信用承诺书。
《方案》明确了纳入当年补贴项目规则:按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次序排序,并网时间早者优先, 直至入选项目所需补贴总额达到 2020 年中央新增补贴资金额度 15 亿元为止。未纳入 2020 年中央补 贴规模的已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 2020 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 2021 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分地区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需中央补贴的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并网。
为营造生物质发电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申报补贴项目的合法利益,防止项目运行中出现违规掺烧化石燃料、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保证补贴资金合理使用,《方案》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申报单位需承诺项目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建设运行合法合规。违背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承诺信息、践诺信息将纳入信用记录,进行归集应用。
《方案》明确,一方面要立足于多样化用能需求,不断拓展生物质能利用渠道,坚持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电则电,鼓励加快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提升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另一方面,不断落实生物质发电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对生物质发电相关的“收、储、运、处理”环节予以支持和补偿。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探索生物质发电项目市场化运营试点,逐步形成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