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印发 推动有序放宽或取消服贸限制措施
为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地位,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带动了全国服务贸易向高质量发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数据显示,2019年,服务贸易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剔除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服务,上半年我国服务进出口增长2.1%,其中出口增长3.7%,进口增长0.5%。此前,为推进新一轮试点工作的开展,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区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此次发布的《方案》明确,要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坚持要素型开放与制度型开放相结合、开放与监管相协调、准入前与准入后相衔接,从制度层面和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提升开放水平。有序拓展开放领域。对标国际高标准,在充分竞争、有限竞争类重点服务领域和自然垄断类服务领域的竞争环节,分别以全面取消、大幅放宽、有序放开为原则,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探索放宽特定服务领域自然人移动模式下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探索允许境外专业人才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国内职业资格和特定开放领域的就业机会,按照对等原则推动职业资格互认。探索制度开放路径。在试点地区重点围绕新兴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推动有序放宽或取消相关限制措施。在重点服务领域率先探索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同时,要全面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模式。《方案》提出,拓展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完善数字贸易政策,优化数字贸易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数字贸易管理和促进制度。探索构建数字贸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组建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机制,为试点地区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指导。推进数字技术对产业链价值链的协同与整合,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大力发展寄递物流、仓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测试、维修维护保养、影视制作、国际结算、分销、展览展示、跨境租赁等新兴服务贸易。对“两头在外”服务贸易的中间投入,在政策等方面探索系统化安排与支持。
《方案》特别强调,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加快推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完善外汇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方案》中提出的试点地区与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披露的一致。“这并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今年4月回应称,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在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双层运营、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当前阶段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