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两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了决战决胜之年。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两会”制度,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集中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成了对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了对西方多党制、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一党制的超越。“两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主义诞生、无产阶级革命兴起以后,对于如何组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曾经出现过巴黎公社制和苏联的苏维埃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也曾对农民协会、苏维埃、参议会进行过尝试和探索,最终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的“两会”制度。“两会”制度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既满足了近代民主政治对选举民主的基本要求,又规避了选举民主的不足,能最大限度地协调、顾及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从而在体现人民主权、人民意志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两会”制度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充分尊重各民主党派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价值。“两会”制度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院制,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也有所区别。我们实行“一院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不是国家权力机关。
“两会”制度实现了中国之治。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两会”制度的建设。“两会”制度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而它反过来又推动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两会”制度是中国之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之治丰富和发展了“两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邓小平同志强调,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在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人民政协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凝聚共识建言献策,在推进我国各项建设事业中贡献了巨大力量。
实践证明,“两会”制度不仅是民主的,而且是有效的。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已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家影响力显著提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我国所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和足够底气对创造中国之治的“两会”制度保持高度自信。
不断发挥“两会”制度的治理优势。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我们需要不断进行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不断发挥政党监督、民主协商的功能和作用,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和完善“两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探索救国救亡道路、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形成的,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自觉把中国共产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工作中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都还存在一些亟须改革和完善的地方。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更加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更加健全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体制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更好地将各种力量、各种资源、各种积极因素汇聚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洪流中。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