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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卡口、恢复通行……湖北这些地方陆续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020-03-11 09:35:0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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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市将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月10日上午,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及下一阶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研判和安排部署。

  会议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潜江市将于近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域内所有交通卡口将解除,所有公共交通将恢复,所有企业将全面复工复产。

  具体细则以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为准。(来源:今日潜江)

  今天12时起,湖北一地城区11处路口恢复正常通行!

  京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

  从3月10日12时开始,京山中心城区轻机大道:申公路十字路口、新市大道十字路口、云杜路十字路口、交通路十字路口、绿林路十字路口、幸福路十字路口、楚望大道十字路口。新市大道:城中路110十字路口、京源大道文化宫十字路口、人民大道京山小学路口。南环线十字路口等11处路口,取消交通信号灯“全红”设置,恢复正常通行。

  交通信号灯恢复正常后,机动车凡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一律按电子监控记录予以处罚。(来源:湖北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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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一地级市:低风险乡镇撤销所有内设卡口,不再封路封村

  3月9日,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0年荆州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南》,并就《指南》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以下为《指南》全文——

  问:为什么发布《2020年荆州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南》?

  答:“一年之计在于春”,“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惊蛰已过,农时不等人。春季农业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生计,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保障供给,事关农村贫困人口2020年实现全部脱贫,十分重要。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国发明电〔2020〕7号)。

  为落实党中央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工作,分区分级恢复生产秩序,不失时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夺取粮食和农业丰收,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我们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2020年荆州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南》,实行疫情防控与农业生产“两手抓”,做到防控有力,生产有序,实现“两不误”。

  问:荆州市如何实行分区分级恢复生产秩序?

  答:一是分级组织:市级协调,县(市、区)为主体,乡镇为战场,村为单元,上下步调一致。

  二是分区施策:参照国家有关疫情风险评估标准,从我市农村实际出发,对低风险乡镇、村与中、高风险乡镇、村实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低风险乡镇全面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撤销所有内设卡口,不再封路封村,打通物理隔离,加强低风险区与外界防护,严格“外防输入”各项措施;中、高风险乡镇有序开展农业生产。中、高风险乡镇继续实施封闭管理,除保留应急通道外封村封路,控制人员出入,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村农民所需生产物资,由专人外出采购,定点配送。

  三是分类指导:结合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各个行业、环节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分点保畅:各地各部门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每个环节的工作协调,确保不出现“肠梗阻”。为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添加剂、兽药、农膜、农机具、油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及粮、菜、蛋、鱼、肉等农产品运输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其运输车辆在全市范围内的道路上除高速公路外免证通行。加强交通卡口管理,卡口处要设立醒目的绿色通道标志,公布卡口责任人和投诉电话。

  问:春耕春播在即,面对当前的新冠肺炎疫病防控形势,种植业生产如何开展?

  答:一是加强在田作物田间管理。我市当前在田作物主要为油菜、小麦、大麦、蔬菜、蚕豌豆以及果树。首先要严防病害,小麦重点预防条锈病、赤霉病等病害,油菜重点预防菌核病等病害。其次要抓紧肥水管理,促弱转壮,及时清沟沥水,保持田块“三沟”畅通,减轻渍害,防灾减灾。再者要及时采摘在田蔬菜,减少积压量。抢播速生菜,抓紧抓好蔬菜播种扩种,防止蔬菜供应断档。

  二是春播作物适时播种。早稻及再生稻于3月中旬耕整秧田,3月下旬冷尾暖头抢晴播种,提倡集中育秧,机械插秧;棉花于4月中旬播种;中稻、大豆、玉米播期弹性大,有早播习惯的农户适当推迟播种。

  问:渔业生产有哪些工作要重点抓好?

  答:一是适时组织捕捞存塘水产品。存塘水产品捕捞完后,抓紧清塘消毒和维修渔业设施,进行下一轮养殖生产。

  二是做好春季鱼种投放工作,开展鱼苗孵化、鱼种培育,提高鱼苗鱼种成活率。

  三是加强鱼塘、虾池管理。精养鱼塘要加强施肥培水、水质调节、割草投料、疾病预防等工作;稻虾共作虾池要降水升温、肥水防苔、改善底质、种草护草、控制密度、加强喂养、防控病害,适时捕捞小龙虾。

  问:春季也是动物疫病常爆发季节,目前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抓春防?

  答:动物疫病防控非常重要,不能有丝毫懈怠。我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阵以待,严密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布病、血吸虫、仔猪腹泻病、猪伪狂犬病、羊痘、鸭病毒性肝炎、鸡白痢等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特别是以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为重点,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在全市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抓紧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注射,3月10日前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补免工作,4月底全面结束散养户春防工作,5月份开展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

  继续坚持“一个封住、七个管住”措施,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问:春耕开始,缺不了农业机械,如何保障农业机械正常下田作业?

  答:我们要求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春耕前对自有农机具进行保养和检修,为春耕生产做好准备。

  需要农机配件的,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由维修网点提供配件或上门维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助办理通行证。

  加油站实行定点开放,每个乡镇不得少于1个供应点,满足农业机械燃油需求,农机手凭村委会开具证明即可加油。

  允许农业机械(含植保无人机)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作业,相关车辆通行按照省、市指挥部有关交通保障规定按程序申报办理。

  问:在目前中、高风险区人员和车辆还不能正常通行,如何满足农民群众的技术需求?

  答:为了支持春季农业生产,我们正协调组织身体健康的农技人员迅速返岗,全身心投入到春季农业生产中。在低风险区,农技人员服务农民群众没有任何障碍;在中、高风险区,农技人员可以通过四种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指导:

  一是加强“倒春寒”、风灾、渍害及病虫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及时通过各种传媒发布预警防控。

  二是开展线上农技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成立了生产服务专班,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采取网上教学、电视讲座、广播授课、微信课堂、远程视频等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种农技服务。

  三是印发技术资料,向农民群众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以及关键技术措施。

  四是必要时深入一线指导。在关键农时,组织专家、干部、农技人员赴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农民群众遇到的技术难题。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指挥部负责保障农技人员下乡所需的防护物资和通行证。

  问:广大农民群众急切要购买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如何解决?

  答:现在农资批发市场实行错时、错峰营业。根据农时,按先保急需、错峰经营原则有序放开。前期已允许部分具备条件的农药、蔬菜种子经销商营业;从3月8日起,逐步开放农药、肥料、农膜、动物疫苗、蔬菜种苗等经营市场和大宗作物种子经营市场,其它农资经营暂停营业。

  疫情防控期间农资经营实行备案制。各农资经销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证照和疫情防控条件,有稳定充足货源、有批量订单需求、无不良违法记录,市中心城区批发商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审批,县级批发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乡镇、村农资经营网点由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营业。

  要求各农资批发商、经销商采取“线上营销”“订单营销”等方式经营,固定农资配送人员和运输车辆,实行“点对点”的集中配送。允许村级组织指定农资采购人员和车辆,持有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进入城区集中采购配送。严禁门店零售业务,严禁商户以配送名义在镇村流动贩卖。低风险区,经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允许农资经销门店开门营业。

  问: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时工作人员难免聚集,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允许生产急需的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屠宰等保障供给的企业,逐步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企业必须依据疫病防控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达到疫病防控条件并获批复后开展生产。

  严格控制员工来源,“四类”人员暂缓进荆返岗。员工尽量采取封闭式管理,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出厂门。在工厂一人一间宿舍单独居住。用餐时间分期分批单独用餐。

  企业员工宿舍不足,确需在外居住的,必须由居住地社区(村)出具健康及出入许可证明,实现厂内厂外双重管理。所有员工每天早晚2次测量体温,发现异常及时向所在社区(村)负责人报告,及时送医检查处置。

  所有进出人员均需经登记、消毒、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能进场;进出车辆必须消毒,司机原则上不得下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严格控制工人数量,开小班组应急生产,不开大班组。原则上每个厂工人数量控制在10人以内。配备体温枪、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用品,保障每人每天至少2个口罩。企业按办公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实行相对分区隔离,各区域之间要有良好的隔离、消毒设施,并分区进行日常消毒。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复产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要落实1名工作人员联系包保企业,负责开展人员排查和健康检查,落实防疫措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承担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监管责任,分别落实1名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加强对企业防疫的指导监督。

  问:现在很多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经营者隔在外地,或者技术人员在外地,或者缺少用工,怎么办?

  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上使用本地农民用工。在原雇工不能返岗的情况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所在地村组协调,尽可能招聘本地农民,缓解用工短缺。有序召回外地人员返岗。

  对于确需从外地召回进荆返岗的经营负责人、专业工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团队,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省内必须返岗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87号)和荆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和人员出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允许从现居住地精准流向用工单位或工作地点。

  要注意的是:一是“四类”人员暂缓进荆返岗。二是加强对返岗人员管理,返回14天内除务工外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立即送当地指定医院排查。三是本市范围内各地要积极支持农民返岗及外出务工,不得阻碍健康人员在湖北省范围内的返岗请求。

  问:在疫病防控期间,农产品销售十分困难,生产者损失巨大,有什么办法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

  答: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在努力想办法,推动农产品销售,目前这一问题有所改善,但依然不乐观。

  我们正采取的和提出的应对之策有:

  一是组织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商超、社区、小区,直销农产品。在社区、小区允许销售经检疫合格的白条鸡,允许销售经检验合格的鱼肉等熟制食品。并积极联系原有外地客商或渠道,逐步打通外销渠道,对接物流企业,利用其成熟的配送网络,解决农产品运输。需要跨省、跨市州运输农产品的按照省、市指挥部有关交通保障规定执行,办理通行证出行。

  二是支持小龙虾、鱼、肉、蛋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加工,消纳部分农产品。在本市范围内,允许活禽从养殖场到屠宰场实行“点对点”运输,定人、定车、定路线,但禁止上高速。

  三是充分利用好现有冷库资源,收贮不能及时销售的肉、蛋等农产品。四是在蔬菜生产上采用延缓生长技术,推迟上市时间,错峰上市。

  问: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国家重大项目,完成建设任务时间紧,如何来保证如期完成?

  答:我市将率先在低风险区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等水利建设项目。要求各地专题研究,着力解决砂石原料、机械、运输、人员等问题,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尽快复工,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来源:湖北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