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当今世界,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深入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国都能从发展开放型经济中获得红利。因此,应坚持以开放求发展,深化交流合作,坚决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不断削减贸易壁垒,推动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更加完善,共同培育市场需求,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为2020年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提出“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进一步表明了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的决心。
新冠肺炎疫情虽然给经济运行带来明显影响,但我国经济有巨大的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积极扩大内需、稳定外需,深化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通过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用足用好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简化通关手续,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把握对外开放的新环境和新特点
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首先应当对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新环境和具有的新特点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
从国际环境看,伴随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程度的加深,知识、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加速流动和整合,全球新的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不断形成并深化,各个国家经济依存度不断上升。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逆转,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时,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盛行,贸易摩擦、经济动荡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治理面临新的挑战。身处这样的大环境之中,我国对外开放也必然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从经济体量看,我国拥有14亿人口,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2019年我国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9415亿元、增长5.8%,新设外资企业超过4万家,保持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地位。这些数据不仅说明了我国经济体量大,也说明了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分量重。作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我国要在对外开放中展现大国担当。
从发展理念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必须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以扩大开放推进改革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遭遇一些逆流的情况下,我国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做经济全球化的倡导者、支持者、推动者,不断为全球治理提供新思维和新动能。
从发展前景看,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一定会也必然会更加光明,也必将为各国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
为高水平开放提供制度保障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我们应当对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维护双边多边合作机制等当前对外开放的重点课题和相关举措进行深入思考,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优化政府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等方面下更大功夫,继续针对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步伐,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第一,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激发进口潜力,实施更加重视进口的贸易政策。随着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增强,我国消费升级趋势明显,中高端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为扩大进口提供了空间。积极扩大进口,就要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优化进口结构,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扩大对各国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进口。
第二,优化市场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备的法律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我国将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继续缩减负面清单,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我国已经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三,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目前,我国已批准设立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打造创新发展的先行区、营商环境的样板区;抓紧研究提出海南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深化我国与相邻国家或沿线国家合作的领域,在内外空间的拓展中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第四,继续深化双边合作,完善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已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机制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全球提供开放合作的国际平台;支持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让世界贸易组织在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其中的一个显著优势,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在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牢牢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权,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