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检院批捕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当17年前的“非典”阴影渐渐从很多人的记忆中消退,我们好像忘记了食用野味给人类带来过多么沉痛的伤害,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俨然一个小型野生动物园,折射出人们对野味的猎奇心理。而这些来路不明的野味中并没有通过严格检验,私自屠宰的行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机,特别是这些野生动物中所携带的病毒、细菌、寄生虫,不要说食用,有时候只是在猎捕或者屠宰时接触到皮肤也容易导致感染。
1月14日下午,浦东公安分局在查处惠南镇一处地下赌场时,发现参赌人员周某形迹可疑,随手拎着的两只塑料袋内散发出淡淡的血腥味。打开塑料袋一看,立面竟是8只血腥的不明鸟类尸体。此时的周某还在遮遮掩掩、含糊其辞,在被民警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后才终于承认,这8只鸟都是他自己张网捕获的野鸟!随后,公安机关在周某的住处查获已被屠宰的鸟类14只及捕鸟网6张,另在老港镇老芦公路沪南公路东南一树林内查获周某预先布设的捕鸟网2张。经区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本案查获的22只死亡野生鸟类的品种为棕背伯劳、珠颈斑鸠、山斑鸠,均为国家“三有”(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保护鸟类。经区林业部门证明,周某使用的8张网具均为禁用工具。
据周某交代,2019年12月他购买了8张捕鸟网,并将其中的2张架设在树林内狩猎野鸽子、野鸟等野生禽类,捕获的野生禽类经私自宰杀,一部分在附近菜场作为野味出售,一只野生禽类可以卖到十几二十元,还有一部分用于个人食用。案发当日他提着宰杀好的8只野生禽类准备到菜场售卖,在路过地下赌场时没忍住赌瘾一头扎了进去,没想到却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2月7日,上海铁检院对浦东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涉嫌非法狩猎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本案是上海铁检院成立危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专办组后办理的首起案件。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