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优化市场环境,让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更公平
编者按: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占了我国90%以上的企业数量。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全文5523字,共8个部分,28个条款。“人民财评”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5个方面进行解读。
“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相继出台“鼓励社会投资39条”、“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10条”、“促进民间投资26条”、《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表重要讲话,更是为民营企业“搬山破门”提出了五大举措。
近年来,各地区和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减审批减材料、加强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缩减环节压缩时限等四个方面深入推行“放管服”等改革,切实改善了营商环境。“一站受理”“一次结办”已在多地区落地实施。部分地区在政府服务上把“只跑一次”进一步优化为“一次不跑”。 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被激活、获得感增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营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完善,推动了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办照难”“办证难”等公共服务问题已不再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痛点,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竞争中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不平等制度约束,以及招标中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等隐性壁垒。这些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潜规则,才是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切肤之痛。
此次发布的《意见》,是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次战略部署,对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提出要“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可谓是直指痛点。特别是明确将垄断性领域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为民营企业的长治久安、平稳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
同时,为了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意见》着力于消解非公平性政策、破除限制性措施,使民营企业清晰看到了打破壁垒的方向和路径;《意见》要求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督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可让民营企业收获更多的获得感;《意见》将越来越多的“国之重器”对“民”开放,鼓励和欢迎民营企业为国家核心行业做出贡献,也将使民营企业获得更多荣誉感。
可以说,《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在释放改革红利的同时,也释放了更多政策空间。因此,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健全相关机制、完善配套细则的过程中,必须克服目标短期化、手段行政化等问题,将政策制定得更加科学精准,并以更大的格局、更开放的视野、更包容的心态,急民企之所急、忧民企之所忧、想民企之所想、需民企之所需;必须打破“卷帘门”、“玻璃门”和“旋转门”,做到使民营企业“准入”更“想入”,要让民营企业通过政策的“落地感”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