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评论员:以“民生之暖”保稳定促发展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列为明年重点工作,围绕老百姓关心的就业、教育、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些要求,体现出鲜明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人民情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经济发展大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战略部署,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增进民生福祉,从来都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我国各项民生指标全线飘红:全国城镇新增就业提前两个月实现全年目标;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养老金实现十五连涨,百姓养老更加安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人们看病更加省心……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不仅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生动说明了什么是最大限度改善民生、什么是尽力而为惠及百姓,也为“中国号”巨轮保持“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提供了重要保障。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在发展中确保民生有效保障和改善,不仅体现着一种价值理念,更是一种发展智慧。立足现实看,托住“民生底”,就是铸牢了转方式、优结构、换动力的坚实基础,有了更充裕的回旋余地和更广阔的高质量发展空间;着眼全局看,暖好“百姓心”,坚持共享发展引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就能激发出人民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内生力量。实践证明,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环境,中国经济和民生改善之所以能“风景这边独好”,就在于我们始终把民生放在发展首位、贯穿改革始终,以“民生之暖”保稳定、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改善民生、兜住底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为凸显。我们要清醒认识、认真把握,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在发展中确保民生有效保障和改善,还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发力。一方面,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筑牢民生底线;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撬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发挥市场供给的灵活性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亦是一个需要长期奋斗的过程。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至微至显、善做善成,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让各项民生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厚植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经济发展之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