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之力引领“中国之治”行稳致远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社会生活,用宪法凝聚社会广泛共识,让宪法精神植根于人民心中,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的首个宪法日,回首现行宪法与国家同步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深远的意义。
宪法是“中国之治”的压舱石。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大势,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一系列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理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实践表明,弘扬宪法精神,我们才能向着“中国之治”新境界阔步迈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宪法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从宣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宪法,成为人民利益的有力保障。
宪法是“中国梦”的“护航员”。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让法治力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动力。这些年来,从明确坚持改革开放,到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从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从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到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表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始终是“中国梦”的引航员、护航员。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庄严的国家制度,也应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宪法大课堂。以此为契机,让宪法走入百姓生活,让宪法精神厚植人心,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人人“学宪法、守宪法”,必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更大法治力量。(特约评论员 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