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评: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张 慰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法治中国的根基。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与实践的光辉历程,总结宪法实施以来的宝贵经验,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全面进入了新的时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和举措,这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民生、民族团结、外事等各领域各方面,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
4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宪法始终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着引导、规范与保障作用。与时俱进的宪法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法治保障,更是承载着人民的理想、幸福与未来的根本法。
宪法是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机制,为推动社会变革提供着正当性基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面对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艰巨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从宪法精神出发,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党领导人民的有效治理。宪法在第一条和第二条分别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这不仅奠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也共同构成了所有国家治理行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其次,依法治理。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府是执法主体,权责统一,更要注重发挥法治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以明确公正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廉洁高效地服务于人民。
再次,以人为本。国家治理中的人本理念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也是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治理中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要求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形成从党和政府到人民群众的决策环贯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全过程。
宪法承载了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和具体安排。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根本原因就在于全面准确地实施宪法和法律,并始终保持与社会发展的紧密互动与融合。这一条经验来自于我们的伟大实践,也必将指导我们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走向更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