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存瑞、黄继光,这次“赢”了
董存瑞、黄继光,这次“赢”了。
11月19日,杭州。因在网店销售侮辱和诋毁革命英烈的贴画,店主被提起公益诉讼。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乍看上去,案子平平无奇。但很多人注意到,这次替英雄们“讨公道”的人,换了。
对,从英烈的近亲属,换成了人民检察院。事实上,这是全国首例涉英烈保护互联网公益诉讼案。
你若问这有什么特殊?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认为,这是用铿锵之声,回答了一个问题——英雄的名誉权,究竟谁来保护?以前,是家属愤起维护;现在,则是国家主动呵护。
(图:10月1日上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这是“致敬”方阵中老兵关茂林的动情瞬间,一手抹眼泪,一手敬军礼。)
一手抹眼泪,一手敬军礼。
国庆70周年阅兵式上,“致敬”方阵中,一位老兵的动情瞬间令14亿人动容。
而在互联网上,“泛娱乐化”时代的眼球经济,却让英烈成了流量牺牲品:董存瑞被做成“恶搞”表情包、“狼牙山五壮士”被抹黑为“逃兵”、黄继光以“跳火坑”的形象成了“撩妹”代言人……除此之外,还有别有用心的故意恶搞、诋毁、抹黑,在网络空间时有发生。
(图:“恶搞”董存瑞图片,此段子令段子手“走红”,也有网店将其制成商品牟利。)
(图:某高校团委一条微博侮辱了三位革命英烈,引发网友不满。)
为什么侵害英烈的名誉权,不止是英烈后人的事?
因为,它玷污了我们心中的英雄形象,也解构了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而这些,都是公共利益。
正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所说,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图:黄继光的昔日战友在其雕像前痛哭,“谁来保护英雄?”)
英烈,不该“流血又流泪”。在为英雄“拭泪”的过程中,司法机关使命在肩、责无旁贷。
早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法律已经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
而2018年5月正式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则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对检察机关提起该项公益诉讼的职责,进行了确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杭州案子中,就是烈士的近亲属支持检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
从“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炎黄春秋》,到“暴走漫画‘恶搞’英烈”事件,再到如今的全国首例保护革命英烈名誉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案,司法机关不仅在用判决,告诉你其中的法律底线,也在用活生生的例子,诠释了何谓主动担当。相比英烈家属,检察机关有更强大的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的能力,从而能够为英烈名誉的保护,织就了一张更加全面、完整而有力的网。
“恶搞”不等于失据,“鬼畜”不代表无责。
(图:杭州互联网法院19日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案,此为庭审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包括抗战英雄在内的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这个时代,大概所有人都认同,革命英烈首先是人。“他们也许并不完美,也许他们的决定你不能理解,但历史不容亵渎,英雄精神不容亵渎”。
在历史与英雄面前,我们应该做的,是怀着一颗谦卑与虔诚的心。如果这个脊梁塌了,那么谁也无法站得笔直。
也因此,当有人一次次用“恶搞”乃至亵渎,去毁坏这些情感和利益时,司法机关就要用一纸纸判决,将脊梁重新撑起!
(图:2015年9月3日,在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仪式上,老兵方阵格外引人注目。这群来自昔日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华南游击队和当年国民党军队的抗战老兵,平均年龄90岁,最年长的102岁。)
反观如今的香港,在一些暴徒肆虐的背后,许多人都反思,是否是通识教育出了问题?割断历史血脉、解构祖国英雄的结果,就是割断了一个人、一个地方的文化血脉与民族认同。
如果说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那么,忘记英雄,会让一个民族失去灵魂。
“今天,中国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字字发人深省。
英雄,昨日,你用血肉之躯保护我们的家国,今天,让我们用法律武器捍卫你!更好地捍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