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精神专家系列谈(8)丨与时俱进推进党内制度创新
编者按:
为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浙江日报全媒体评论理论部特别策划推出“四中全会精神专家系列谈”系列理论文章,邀请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今日推出第8篇,敬请关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出系统规划,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坚持制度治党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不断完善党章党规,加强党内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志,我们党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形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群”,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但也要清醒看到,党内制度建设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制度清理不及时、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
着眼“过去时”做好制度清理。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写道:“就历史经验论,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变。”这说明,制度也是有生命周期的,也需要进行良性的“新陈代谢”。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过去制定的一些党内制度出现了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因此,要及时对以前特别是早期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该废除的废除、该更新的更新、该迭代的迭代,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始终保持党内制度的活力。
着眼“将来时”加强制度创新。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这充分体现了党在新时期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彰显了我们党高度的制度自觉和自我革命精神。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迫切需要通过顶层设计,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要坚持因时而进、因需而新、因事而举,把党建制度设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他各项制度统筹结合、协同运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牛鼻子”作用,确保各项制度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
着眼“进行时”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却并不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就会流于形式、成为摆设。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曾提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与时俱进推动党内制度创新,并以此带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整体集成创新,确保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国之治”必将再创新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