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公民道德建设,每个人都应成为积极的行动者
作者:张楠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距离党中央2001年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至今已经过去了18个年头。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部新的《纲要》正当其时。
道德建设为何如此重要?
人类社会的规则,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够产生硬性约束的,如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等,对可为或不可为之事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旦违反通常都会面临相应的惩罚;另一类则是非硬性的约束即道德准则,道德通常作为法律法规的补充,对人们的行为发挥调节和约束的作用。
失德未必违法,但往往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困扰,甚至是或小或大的损失,故而道德历来为人所重视。《易传 系辞传下》第五章中记载孔子的话说:“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其中所道出的“德”与“位”的辩证关系,已为古往今来无数鲜活的事例所证明。
实际上,不仅是“位尊”者“德薄”会给社会带来伤害,普通人一旦失德,一旦道德败坏,也是如此。近些年,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不同程度的道德失范,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一些人身上表现出来的是非、善恶、美丑不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乏的现象,以及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等问题,屡屡突破公序良俗,甚至对国家尊严、民族感情造成极大伤害,这些均与道德缺失有关。
当下的中国,正在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正在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这是宏观层面的未来图景;而在微观层面,则是需要让人民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生活在一个缺乏道德感的社会,人情冷漠、善恶失调,是不可能有安全感、获得感的,更不可能有幸福感可言;一个道德普遍缺失的社会,也不可能凝聚起奋发向上的力量,更不可能在强烈的使命感驱动下,为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
明了于此,也就不难理解公民道德建设之于国家、民族未来的重要性,不难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因所在、意义所系。
做一个品德良好的人,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进入社会,就做一个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进入职场,就做一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好建设者;进入家庭,就做一个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的家庭好成员……扮演好每一个社会角色的基础,是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的品德,是做一个心中有信仰并将之付诸行动的积极行动者。
唯其如此,我们的国家、民族才会一步步向着既定目标砥砺前行,每个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才能落到实实在在的细微之处。(张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