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赵淑梅
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系统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大显著优势”,其中首先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可以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正确的根本保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党的领导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够保证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
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科学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更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完成。由党中央统一设计、科学谋划,集中组织、整体推进,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党全国智慧,及时制定调整完善各项方案。
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增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和现代化治理意识,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集中力量攻克改革进程中的各类难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因此,更好地发挥执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应当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要把党自身的组织体系建设好。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党,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既要进一步明确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内的地位和作用,也要进一步明确党的派出机构、党的工作部门的地位和作用,让中国共产党这个拥有9000多万党员、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党真正做到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有效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构建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的领导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中坚持和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要着力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通过更加明确、更加科学的职能分工,确保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得以高效运行,符合现代化的要求。
三、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工程
国家治理能力,是执政党领导人民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着眼于党的长期执政,必须重视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并将其作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工程。
建立健全党领导一切工作的制度体系,确保党的领导实现有效地全覆盖。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党内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制度建设,同时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党领导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国防军队等各领域改革发展的制度体系,同时完善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群团组织、意识形态等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制度体系,确保党的领导覆盖治党治国治军各个环节。
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党发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关键作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涉及的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把握住其中的重大工作,将其作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着力改革不适应党的领导实践要求的体制机制,使党中央更强有力地领导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使党中央的决策更顺畅地落实到宣传思想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工作、军队工作等关系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领域。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维护巩固党中央的权威,充分发挥党中央的决策中枢作用,提升执政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